尊敬的客户:
根据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》(中国银监会、国家发改委令2014年第1号)的规定,我行拟对新增的优先清算服务费进行公示,内容如下:
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——2024年11月7日,自2024年11月8日起开始实施。
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与我行各营业网点联系,或致电95568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。
特此公示
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